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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喻】榕结
一
Ravine
2024/12/02 05:57
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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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震动了。 我拿起手机。是黄少天将我要的照片发来了。 照片里,榕树枝繁叶茂,迎着明亮阳光的方向撑开,遮成一片深浅不一的翠绿色浓荫。深褐色的枝干间垂下须状的气生根,仿佛正在G市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的空气里微微荡漾。 “队长队长,你看看这是不是你要的?”屏幕对面的黄少天热情地为我附赠了一大段说明,“我跟你说啊,前十张呢是按照你的要求在越秀公园附近拍的。第十一和十二张是咱们蓝雨老楼底下的那棵大榕树,你也已经好久没回去过了吧?我还在相册里找到了几张之前我在HKU拍的榕树,感觉也很不错,干脆也给你一起发过去了。你看能用上吗?要是你对这几张不满意,我下次从HK回G市的时候再给你拍。” “谢谢少天。”我不禁因这过于热情的消息露出微笑。与黄少天搭档多年的后遗症就是在看到他消息的同时耳边不可抑制地响起他活泼的声音,眼前甚至还能描摹出他滔滔不绝时飞扬的神采。 我懒得再去纠正黄少天残留的称呼我为“队长”习惯,即使我早已不再是G市蓝雨战队的队长。我是喻文州。我已经退役了一年有余,离开蓝雨战队,离开G市,受主席举荐入职B市的联盟总部。我将那些发来的照片逐一点击保存,移动到名为“G市”的相册里。 转头一看,黄少天又给我发来了一条消息。黄少天引用了第十二张照片: “队长,你注意到大榕树上的那个结没有?这里面还有一个典故呢。” 我仔细一看,以蓝雨老楼为背景,照片里大榕树的一束气生根上不知道被谁打了个结,显得和其他部分格格不入。随着气生根的伸长,那个结也一并长进土里,已经固定成褐色树干的一部分了。 我记得大榕树上的这个结。那还是我在蓝雨青训营时的事了。某一天,我午休路过大榕树时发现了这个树上多出的结,以为是附近居民家哪个顽皮小孩的恶作剧,本想要帮忙解开。但是那个结打得实在太死了,粗糙的根与根之间紧紧地缠在一起,难舍难分。我怕反而因此伤到大榕树不敢过分用力,不得不作罢。这个结就这样一直在树上留存下来。 “什么典故?”我真诚地好奇这个问题的答案。典故?难道这其中有什么和蓝雨相关的特殊寓意吗? “这个结当初是我打的[墨镜]” “……少天,要爱护花草树木啊。”我万万没想到罪魁祸首并不是谁家的小孩,竟然是黄少天本人。我忍不住开了个旧时的玩笑,作为对他破坏公物的小小惩罚。 “哇,队长!这么多年了你还怎么记着这个老梗?居然拿来攻击队友,要不要那么过分!” 我故意无视了对面紧接着投来的一连串刷屏的抓狂消息,转而点开微博。 @G市bot:【投稿】G市!你热得我尖叫![抓狂][抓狂] @G市bot:【投稿】求即刻搬离G市教程[裂开]我已经要中暑了! @G市bot:【投稿】我大G市怎么又到夏天了,被热醒[融化] 三月份。首都的B市还在享受春天的凉爽,远在南方的G市却早已入夏。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都超过22℃(含22℃),这就是气象学上入夏的标准。所以,G市已经切实地先一步跨入了夏天。这点上黄少天没少给我隔空吐槽过,好像在指责我逃到北方是背叛了昔日的双核同盟似的。曾经蓝雨战队有一句流传很广的应援词,感动了大江南北的无数蓝雨粉丝: “我们还有很多个属于蓝雨的夏天。” 我暗自为这句应援词感到好笑,因为这在G市本地人看来是个不言而喻的事实,甚至像一句高级黑的阴阳怪气。联盟名嘴黄少天曾经对此发表过见解,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微博热搜,足以证明他的锐评所言非虚: “G市有足足三个季节的夏天呢!除了冬天,春、夏、秋全都是属于蓝雨的夏天。这样够多了吧?” 我替一连串吐槽炎热气温的微博点了赞,表达一下自己对G市同胞的关心和遗憾。我估摸时间差不多了,再次点回对话框。黄少天也恰好输出完消了气,又给我发来同样一个问题: “队长,你什么时候回G市啊,我们一起去喝早茶?” “嗯……最近还是很忙,回头再说吧。” 我像往常一样将这个问题搪塞过去,放下手机翻过来盖住屏幕,疑似有逃避问题之嫌。 此时我在B市已经生活了一年多。入职初期我有幸被联盟主席重视,忙得转不过头,自然无暇考虑归乡的事宜。时光荏苒,在不知不觉间,我已经习惯了另一处忙碌的生活,将自己过于成功地嵌合进去,身心都成为合格的北漂打工人。一时间,我竟然对故乡G市有些生疏了。 微博上G市bot的投稿勾起了我的思绪。吐槽G市的网友们提到频繁的词语便是“热”。说得没错。G市的气候绝对称不上舒适宜人。例如北方人代表,我们曾经的“宿敌”兼好友王杰希,每次来G市客场比赛一落地就嫌弃起过高的气温。王杰希说:“不知道你们在这儿活了十几二十年怎么受得了这天气。我忍不了一点,在外面多走一步就要融化了。”我装出无辜模样:“那能怎么办呢?投胎的时候没得选啊!我又不像王队那么幸运,是出生皇城根下的正黄旗B市人儿。”黄少天在一旁叽叽喳喳地揶揄:“唉,要是荣耀角色卡也能受气温效果影响就好了。王不留行在G市的高热环境里背上衰减效果,减速又扣血,飞也飞不动;这时候早已习惯本地气候的夜雨声烦就伺机窜出来,使出幻影无形剑把王不留行一波带走。”王杰希冷冷地回应:“好啊。能不能一波带走,今晚赛场上见分晓。”我及时出来打圆场:“大热天时心浮气躁,两位不如饮杯凉茶去去火先啦!” 或许你会说,站在树下总会凉快一些吧?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千万别以为炎炎夏日去公园里散步就是一件凉爽的乐事。和北方不同,G市的树荫底下依旧闷热。汗液滞留体表难以蒸发,徒留令人不快的触感;草木蒸腾的湿度压得叫人更加喘不过气来。整座城市是一个钢筋混凝土的大蒸笼,区别只是直接隔水蒸或是包上荷叶再蒸罢了。 对此,唯一的解是逃进空调房里,把温度设置为22摄氏度,风速调到最高。这样想着,我的回忆从脑海深处流一点点出来。最初,蓝雨老楼和蓝雨食堂是分开的两栋建筑。每当要吃午饭的时候,我们非得走出空调房,在大太阳底下走上一段不可。低纬度正午直射的阳光实在是太晒了,大榕树油亮的绿叶反射出耀眼的白光,亮得叫人睁不开眼。吃完午饭的下午一点正是太阳最毒辣的时候,谁也不愿从开着空调的食堂里走出去。粤语中有一个精妙的形容词:“好兴”,指的就是那种站在食堂门口热浪铺面而来的感觉。于是青训营的少年们总喜欢饭后再买个雪糕,多儃下冷气(享受一会空调)。黄少天总要吃[notes=[五羊牌][五羊牌雪糕,广州市本土知名雪糕品牌。]]的香芋味雪糕。明知道自己动作最快,他却还总是在得手后大声嚷嚷:“谁也别和我抢!”我自己自然是抢不过那群手速奇快的天才,也不打算去抢。我更喜欢喝水质的饮料,比如茉莉清茶。后来,黄少天对我的评价是:“口味领先年龄十年。” 或许是建了太多高楼阻隔了气流的流动,我印象里的G市几乎没有风的存在。当初我还没有进蓝雨青训营的时候,也曾为G市中考体育的1000米长跑而苦恼过。为此,我不得不参加长跑训练,于一年最热的几个月在太阳底下跑圈。如今看来,在那样的气温下进行长达三个小时的训练简直是一场非人的酷刑。但我至今记得自己是如何从中坚持下来的,那仅仅是出于一个荒谬的理由:既然空气凝滞,那唯有人主动前进;只有跑动起来时才能感受到身旁一丝流动的气流。如果因为疲劳停下,反而更加热得让人难以忍受,不得不再度调动身体,迈步往前跑去。或许,对于荣耀也是如此。我就是为了追逐那股胜利的微风才一路坚持下来。在这场职业选手的长跑里,我没有比肩他人的手速,却有足够的毅力去无中生有地创造只属于我的风,最终得以在那场过于炎热的夏天里成功冲线。 说到G市,我又想起一件事。那一天,家里刚上初二的堂妹竟然给我发来一条消息,向我请教怎么写学校的命题作文。 “奶奶让我来问你。因为你又当队长又当发言人,文稿写得最多,一定最会写作文。” 我哑然失笑,发言稿和初中作文完全是两回事。但我还是问了一句:“作文题目是什么呀?” 我那活泼的堂妹直接打来语音通话回复,不忘吐槽一句:“题目是‘木棉红了’,记叙文。真是个老土的标题!” “‘木棉红了’啊……虽然题目老土,但这也意味着有很多例文可以参考,是好事呀。木棉花是G市的市花,又有‘英雄花’的别称,就从先这个角度入手思考吧!”我在语音通话里说。我望向窗外,B市夹道洁白的梨花正在飘落,一人多高的月季花墙正在盛开。多么柔美明媚的春日,只是少了我曾熟悉的木棉红。 木棉花红是恰是南国三月的早春时节。而木棉花盛开的季节里,落下的花曾不偏不倚砸中黄少天的头,还是恰巧在我们骑单车经过树下的时候。这可把黄少天吓了一跳,一个急刹差点翻了车。他不禁惊叹道: “这朵木棉花竟然比我这个机会主义者更懂机会主义!” 我笑了,停了单车,下车把那朵舍命一击的木棉花捡起来扔进黄少天的车篮里:“拿回家晒干,让阿姨煲个机会主义的老火靓汤给你补补。” 生于树顶的木棉花是G市春天唯一盛放的花朵。浅褐色的树干站得笔直端正,升到半空才愿伸出枝桠。红花就攀于那些高枝上,人类无法轻易采撷,唯有生有翅膀的鸟雀和蜂蝶能接近。花期结束时,木棉花也落得干脆,整朵从高处越下,跌在地面击出啪嗒一声。一花约莫拳头大小,五片肥厚的肉质花瓣基部由厚实的萼片紧紧包裹,有几分像倒过来的羽毛球。它黑褐花蕊中心没有一丝甜美的香味,粗犷的形象与“春日芬芳”差了十万八千里。年少的我曾经因此遗憾G市缺少了课文中北方春天浪漫的风情,一直向往着亲眼见证那种百花齐放的春日。而将木棉花晒干之后就成了G市人煲汤的好药材,具有清热利湿的功效。因此,捡拾掉落的木棉花在某些公园里已经演变成了退休大爷大妈们的竞技项目。 而等到花落后一个多月,叶子长出来时,便轮到真正的“木棉”飘落了。直径约五厘米的白色棉球从树顶上荚果里爆发,带着中央那一粒小小的种子随风飘向四方。可惜现代城市的沥青路面阻断了种子发芽的梦想,只是为环卫工人们平添了许多麻烦。我这个没有见过雪的南方人小时候一直拿这个来想象北国飘雪的情景,曾以为雪花就是木棉球般蓬松的一团。而多年后等我真正来到B市,见到货真价实的漫天飞雪时,却发现雪花实际上只是几毫米大小的细碎冰晶,我不禁暗自感到一丝失落。 “……喂?文州哥哥,你还在吗?”堂妹听我不发话了,以为信号出了问题,唤了几声。 “……嗯,在的。我觉得这个题目可以运用一些寓情于景,借物喻人之类的写作技巧。可以用木棉花盛开来比喻胜利的结果,或者用木棉花比喻人物热烈昂扬的品格。……听不懂?总之,写身边的例子会更容易一些。你之前看过我们的比赛吧?就拿蓝雨战队夺冠为例,过程是曲折的,结果是令人欣喜的。把我们的经历替换成你参加过的社团或比赛,结尾处再利用景物描写木棉红了点题和升华。这样你有思路了吗?” 堂妹向我连连道谢,挂断了语音通话。我的思绪却又再度飘离出去。 蓝雨战队于十二赛季再度夺冠。我们又等了四年,才终于再次挺进了总决赛。在那一年,剑与诅咒组合还因出色的表现和配合夺得了年度最佳搭档的称号。从队徽就能一目了然,蓝雨战队和剑与诅咒是分不开的,剑与诅咒又是分不开的。因为战队事务,我和黄少天总搭档在一起,一搭就是九年。而实际上我们结成搭档比蓝雨双核的实现更早一些,从一起吃饭开始。 最初一同从蓝雨青训营里出来的职业选手中,郑轩自称是个不爱出门的懒人,方锐早早转会去了呼啸,宋晓和于锋没有兴趣,就剩下我和黄少天因为共同的美食爱好,早在第三赛季青训营时期就结成了固定的觅食伙伴。老广黄少天吃蓝雨食堂吃腻了,又对G市的各种街坊小店和大排档颇有心得,一有空就拉着我去吃这吃那,末了不忘评头论足一番。大多数小店深藏在G市的老城区之中,乘坐地铁无法直达。我们两个少年人为了吃一餐饭打车太过奢侈,于是总会选择公交或者辅以步行。黄少天曾经带着我乘公交车,驶过解放桥,驶过长提大马路,拐入海珠南路,走过一德路骑楼底下满街琳琅的海味干果铺,只为寻一家居民楼下小有名气的沙姜焗鸡。当滚烫砂煲里皮脆肉香的鸡块烧得吱吱作响,冒着浓厚的沙姜和葱蒜香气被端上桌时,我问起黄少天从哪知道这么多深藏在街头巷尾的好店。黄少天只是神秘一笑,颇为自豪地低声说:“家学渊源。” 这话有相当的可信度。黄少天的身份证有着绝版开头440102,属于G市一个已经被行政规划吞并消失的老城区[notes=[东山区][东山区,广州市著名的老城区(老四区)之一,于2005年5月被撤销并入同为老四区之一的越秀区。]]。昔有“有钱有势住东山”之说,这个开头足以证明黄少天地道的老广出身,那个“粤圈太子爷会带你去吃山旮旯里祖传的私家农庄菜”的都市传说早在此时已初见端倪。黄少天也曾带我去过东山区那间他度过了童年的老房子。他的旧家落在骑楼之上,窗外的三角梅开得正茂盛。地板铺的是绿色的水磨石,不是大理石瓷砖;天花板上的是灯管,不是吊顶灯。黄少天嫌弃它,认为它太老又太小还没有电梯,甚至比不过蓝雨的宿舍。我看着此处,却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乡愁和怀念。于是我开玩笑对黄少天说:“哇,少天,你真是货真价实的东山少爷啊!这里多好,老城区有市井味,我也想住这里。” “哎,文州你唔明啊!呢间屋咁细,只有细个嗰阵时先唔觉得。但係楼下嗰间牛腩面真係正到爆,等阵我哋去食啦!(哎,文州你不明白啊!这间屋子那么小,只有小时候才不觉得。但是楼下那家牛腩面真是好吃到爆炸,等会我们去吃吧!)” 后来,我们却没什么机会这么做了。满城觅食是名不见经传时的特权。自从我成了蓝雨的队长,黄少天成了副队长,我们的日常被与战队有关的一切填满了。随着第五赛季后蓝雨俱乐部搬迁到新地址,食堂也升级了。我们不必正午时分顶着太阳走去吃饭,再也没理由也没空舍近求远去街头巷尾寻找沙姜焗鸡——全新的蓝雨食堂里应有尽有。如果偶尔比赛获胜想去外面的餐厅庆祝,我们总要兼顾全队、荣辱与共,不好两人结伴吃独食。再后来,黄少天退役,我继续领导着蓝雨战队。再再后来,黄少天去HK读书,我选择北上进京,加入联盟。 我自认为并不是在饮食和生活习惯上矫情的人,能心平气和地对B市联盟食堂的饭菜逆来顺受。我的祖籍也并非源自G市,只是在G市出生长大。我却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G市的乡愁也会降临到自己身上。来到B市后的某一天,我忽然察觉到内心某处好像缺了什么,空落落地难受,从此我开始越发频繁地回忆起家乡。那天我醒来时,胸腔正中央惊颤得难受,难以分辨那究竟是饥饿还是心痛。我只记得自己在梦里奔跑,黄少天正拉着我的手。雷声轰鸣,我们在雨中跑过榕树组成的廊桥。阴云之下日光亏欠了,照不透那墨绿色的浓厚叶层。大雨狂暴得满溢,打在我们身上,也把榕树的小果一并打落,再被我们匆匆一脚踩烂。我们直至跑到骑楼之下才停下。倾盆落雨霎时被头顶的砖石遮蔽,只有凉风还在回廊贯穿。我气喘吁吁,心跳快得可怕。黄少天放开我,胡乱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几缕湿漉漉的刘海贴在额头,少年人特有的那双淡褐色眼睛因为沾湿更加明亮。他丝毫不顾我们二人浑身淋湿的狼狈大笑着,好像这是一件绝顶有趣的事。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问:“咁我哋等阵去食肠粉定係食煎粽呢?(那我们等会去吃肠粉还是吃煎粽呢?)” 然后我就醒了。绿色梦境里的那场暴雨穿越现实与虚幻的罅隙打湿了我。 因为那个梦的指引,我萌生了想要将G市的体验与回忆画下来的念头。我慢慢地、一笔一笔地画,想借画笔再度走入那个湿润的G市之梦。然而,即使我的记忆里有那么多生动的体验历历在目,在下笔的一瞬间那些我曾习以为常的细节却全都变得模糊不清。毕竟思乡是一种不可治愈的顽疾,只有离开了家乡才会发作。正在G市匆忙生活的行人,谁会专门留意一碗云吞面、一棵榕树、一座地铁站入口、一个便利店关东煮炉的模样呢?于是我发消息给黄少天,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正在HK闲得发慌的黄少天爽快地答应了:“包在我身上,队长!你吃不上的G市美食我替你去吃,你想要什么样的照片我都能帮你去拍。” 我开始和黄少天隔空聊起曾经G市生活的点点滴滴。上至蓝雨夺冠后两顿难忘的庆功宴席:一顿由经理和老板公事公办在珠江边的[notes=[惠食佳][惠食佳粤菜馆,成立于1992年,旗下滨江分店获《米其林指南》评级为星级餐厅。]],一顿由黄父引荐于荒郊野岭的农庄;下至我们一起搭地铁,见缝插针满城找食的青训营时代。我们聊起早茶,聊起B市怎么做也不正宗的白切鸡,聊起蓝雨食堂的叉烧、虾饺和咸骨菜干粥。我告诉黄少天,B市的711便利店里竟然没有卖车仔面!黄少天大惊失色,然后告诉我一个更加惊人的事实:HK的便利店里也没有卖车仔面,因为那种XO海鲜酱捞寿桃面的小吃实际上并不是正宗的港式车仔面,原来我们全都被G市的711便利店欺骗了。 这样的对话给我带来一种安心的感觉。有人和我一样铭记着那些日子,蓝雨的过往并非就此永远逸散在历史中。我翻开自己的手机相册。我曾经拍了许多照片,照片里穿着蓝雨队服的一张张熟悉而亲切的面孔面对镜头时或是惊讶,或是羞赧,或是微笑,或是流泪。那些生动的人物永远被定格在那一瞬间,无论现实外的生活如何演替。我忽然领悟:无论我如何按下快门,那都只是在岁月的长河里刻舟求剑。因为我和他们都不可能再回去。我们确实曾经偶然并肩同行,但载着我们的小船已随时间顺流而下,将我们分别送向各自不同的应许之地。 而我为何迟迟不回G市,原因也是在此。我在追忆G市雨后一阵空气的凉意、叶上一抹耀眼的光斑、电脑屏前一瞬错乱的心跳、漫天落下一场金色的雨,却唯独不是那座闷热的沿海城市本身。而现在我的理由多了一样。黄少天。直到我从头到尾翻完了自己的相册,才发现几乎每一张照片里总留着黄少天的影子,我几乎每一段G市的记忆都和黄少天有关。从青训营到退役,我们就这样分享了十一年最青春最美好的人生。试问人生能有多少个十一年?不知不觉中,黄少天成了我心中G市的代名词。就像G市热得令人烦躁,黄少天一天到晚有说不完的话,叫人听了生烦;但他身上同时也拥有这座城市的文化记忆和G市人亲切的热情。有人因此心生喜爱,有人为之产生憎恶;但G市只是这样,黄少天只是这样。他们身上的一切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改进的可能和余地,他们只是他们本身。王杰希曾经问我怎么忍受得了黄少天在身旁一直叨叨不停。我暗中替搭档打抱不平,带着一丝莫名的自豪回答:“没办法,我从最初出道开始就与少天搭档在一起,已经习惯了。谁叫我们是分不开的剑与诅咒呢?” 可是剑与诅咒陆续退役之后,我们之间留下的又算什么呢?朋友?我们当然是朋友。但是我还有许多朋友,黄少天似乎是其中难以相提并论的一个。家人?或许这是更接近的答案。我们两家都已经彼此熟悉到一定的地步,我和黄少天甚至已经堪比对方家里的干儿子。逢年过节我们总会互相登门拜访,来者非要喝上一碗自家煲的老火靓汤才能被允许离开。我知道黄少天喜欢伴着生滚粥吃咸香饼,黄少天知道我的肠粉酱油要加一勺半。其实我们也并非刻意记住这些细节,只是共同生活久了不知不觉间就印刻脑中了。以至于当我们彼此分离,生活中不必再替对方着想时总会愣一下。 那我们之间还有别的解释吗?或许有。当我从头细细回想,往事全都交织起来。我就像网友给我起的绰号那般,像一条鱼被网入其中,第一次束手无策了。我当然有足够的毅力把无关紧要的东西压下心头,只为更好地前行。我尚在观察环境,伺机破局。但黄少天热情的邀请总是扰乱我的心神。我越和黄少天聊天,就越发想念G市。可我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想家,还是在想黄少天。所以,我只能将二人之间拉远一些,试图用地理的距离维持自己思路的冷静。 被我再一次以忙为由搪塞的黄少天却好像误解了我的意思。他说:“不过队长你说得对,我们在G市生活那么多年了,确实也没什么玩头。不如你五一放假来HK找我玩吧?毕竟之前你也带我逛了北京嘛!我可以带你去吃真正的港式车仔面。” 我不得不惊叹于黄少天见缝插针抓住时机的能力。没空?放假就有空了。不想回G市?去HK不就好了。我叹了一口气,却忍不住笑了起来。在手速以及生活中一些事情上,我确实对这位联盟第一的机会主义者心服口服、无可奈何。看来我也只能去一趟HK,拿出鱼死网破的勇气才能与这位剑圣一战了。或许,趁早替我这份旁逸斜出的情感画上句点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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